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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你們還要忍受這種媒體多久!

一、製造假新聞或錯誤新聞
……搭乘高鐵可以攜帶狗,貓,鳥,魚,蝦等5種寵物,但必須裝在不會滲漏的容器內,導盲犬,警犬必須事前提出申請並獲得許可。……

二、民代看報質詢、作秀
國民黨立委雷倩與惠光基金會昨日帶著五隻導盲犬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控訴高鐵與台鐵違法限制導盲犬搭乘。

雷倩表示,根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導盲犬、訓練中導盲犬及導盲幼犬,可自由出入公共場所與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而相關單位不得拒絕、不能收取額外費用,也「不得附加條件」。

台灣高鐵公司在網站上規定,攜帶導盲犬的視障者欲搭乘高鐵,必須出具證明,並提出申請獲得同意之後,才可以搭乘。祈文成無助地說,她臨時要到什麼地方,必須事先申請告知幾月幾日幾點及那一班列車後,她才能順利搭車,但她什麼都看不到,要怎麼去填寫申請表格?……


三、民眾跟著看了就信,於是許多問題就發生了
2007/01/09   蘋果日報

【張勵德╱台北報導】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昨批評國內部分公共場所、私人營業場所罔顧視障者權益,例如台鐵、高鐵要求須事先提出申請,才能攜帶導盲犬或訓練中的幼犬進入車站搭車,違反《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不得拒絕導盲犬自由進出的規定。台鐵與高鐵昨允諾將立即改進。

視障者祈文成表示,導盲犬就是盲人的眼睛,但很多公共場所、私人營業場所卻仍將導盲犬視為寵物,禁止其進入,或要求須先申請才能進入,「但我眼睛全盲,連打電話都很困難,怎麼事先申請呢?萬一碰到緊急事故,更不知該如何處理。」……

真的是這樣嗎??
四、隨身攜帶物品

高鐵範圍內,不得攜帶動物進入,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 不妨礙其他旅客且裝於包裝完固,無糞便漏出容器內之犬、貓、鳥或魚蝦類。
  * 執行任務之警犬、導盲犬或導盲犬訓練單位出具證明並經本公司同意後由專業人員(訓練師)陪同之導盲幼犬。


這個斷句有這麼難讀懂嗎? 是記者閱讀能力太差,或根本就是....?


再看看高鐵公司澄清新聞稿
台灣高鐵公司表示,台灣高鐵公司重視視障旅客的權益及安全,執行任務之導盲犬不需出具證明或經台灣高鐵公司同意,即可進出車站,部分立委誤指「導盲犬使用者、訓練者進入高鐵車站須事先提出申請」乙節,純屬誤解。……

四、媒體當作什麼都沒發生過,再繼續從步驟一開始製造另一案

被婊的人或機構之後只能摸摸鼻子,花時間花力氣解決因記者而生的麻煩,而媒體播不播出當事人的反駁,也是看媒體自己高興。除非是郭董之類有力人士,否則普通人哪有能力反制。媒體 大街打人 (頭版大篇幅報導)、暗巷摸頭 (郵票大小更正啟事),甚至根本連更正都沒有 (還記得聯合重工的「高鐵竟不能三秒煞停」報導嗎? 該社至今還沒更正過;很明顯違反物理原則,但各位可以問問周邊親朋好友,有多少人相信這報導?記者輕鬆愜意不花功夫查證寫出一篇稿子,結果其他人要花多少時間去澄清?)

甚至被糾正或反駁了還當什麼事都沒有 (看看之前的瀝青鴨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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