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摟腰10秒 性騷男竟無罪
一審判拘 二審翻案 司改會批離譜 2010年06月16日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新竹某科技公司業務部副理張國華,被控趁同事聚會時,對一名女部屬伸鹹豬手,摟腰十秒並兩度搭肩,女部屬屢次閃躲不成,只得離席,提出性騷擾告訴,一審判張男拘役四十天;但高等法院認定現在女性穿著常露肩、露腰,單純搭肩、摟腰,並不構成《性騷擾防治法》須碰觸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的構成要件,昨改判張男無罪定讞。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得知判決結果,驚訝說:「怎麼會這樣?根本脫離被害人感受!」她說,腰部是敏感部位,一般人不會接受非親密對象的碰觸,司法人員該了解不同性別對隱私的落差,「像男性尿急,路邊就可解決,女性可以嗎?」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也抨擊:「我喜歡穿迷你裙、小可愛,是我的自由,不代表默許讓人摸我大腿侵犯我啊!把穿著拿來當理由,實在很離譜。」
七成三民眾認為算性騷
《蘋果》昨語音民調顯示,高達七成三受訪民眾認為「搭肩摟腰算性騷擾」,僅一成二認為不算。女大生鄭曼辰說:「摟腰是親密朋友間才有的行為,上司對下屬這樣的舉動當然構成性騷擾。」
三十六歲已婚男子張國華,被控在二 ○○七年常以MSN等,向二十多歲女部屬示好遭拒,隔年二月,張男利用高層主管約同事到新竹市大同路「踊子」PUB續攤,一行人坐在包廂沙發的機會,刻意坐到女部屬右邊,伺機伸左手勾搭女部屬右肩,女部屬察覺有異,側斜右肩閃避,張男竟將左手繞過女部屬後頸,勾搭左肩。
法官指腰部不算隱私處
女部屬控訴,她當時感覺被冒犯,身體趕緊向前挪移、前傾,企圖閃躲,不料張男的左手順勢往下摟住她的腰,時間長達十秒,她不知該怎麼辦,後來起身離席,事後向高層主管投訴並提告,張男才透過電子郵件向她道歉。新竹地院認定,案發時女部屬曾多次閃避張男的肢體動作,且張男違反女部屬意願摟腰,致被害人感受遭冒犯,加上張男事後寫道歉信等,依《性騷法》判張男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
但高院由審判長王聰明、受命法官陳世宗、陪席法官黃雅芬組成的合議庭認為,張男道歉信僅空泛表示:「請原諒我一切言語與肢體對你不禮貌之行為」,並未承認「搭肩、摟腰」。合議庭還在判決書指出,《性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才構成性騷,原因是女性胸部突出、臀部渾圓,用以吸引異性,和男性不同,至於肩膀、腰部則和男性沒有太大差異,且「女生夏天衣著常露肩、露腰,難與臀部、胸部的隱私性等量齊觀」,故認即使張男真有搭肩、摟腰,也不構成刑事犯罪,頂多觸犯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行政罰鍰。
《蘋果》昨聯絡不上被害人和被告張國華,但張母說:「高院法官終於還我兒子一個清白,兒子因此案受委曲兩年,夫妻差點鬧離婚。」張母表示,兒子一審判拘役四十天,雖繳罰金就沒事,但兒子堅持沒做過這些事,家人也都力挺他上訴證明清白,「如今判無罪,全家終於可以安穩睡覺,晚上我要好好煮豬腳麵線給兒子過過運,掃去兩年來的委曲。」張家親友表示,一審判張男有罪後,對方竟求償一百二十三萬元。
判決迥異令人無所適從
事實上,北市四年前也曾發生摟腰性騷案例,男子陳昆民在公車上對女學生強行摟腰,被依《性騷法》判六月定讞。張國華案近似前案卻判無罪,令民眾無所適從。對此,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說:「各婦團已在討論建議修法,傾向性騷擾罪不再列舉『臀部、胸部』,改以『侵擾身體』等文字,讓法界能從實務中取得較符合現況的裁判標準。」
目前分類:媒體 (13)
- Jun 16 Wed 2010 23:01
缺乏法律知識的報導
又看到沒有法律知識而寫出的無知報導,因而誤導民眾與相關團體...
- Mar 09 Tue 2010 10:36
中國時報記者 關於高鐵的爛報導
- Mar 05 Fri 2010 14:13
又來了!「三秒煞停」!?
幾年前,有則「新幹線三秒鐘就能煞車到停,高鐵遠遠不如」的超可笑報導。當時我就說過,有物理常識的人一看就知道這報導大錯特錯了,但是絕對會有不動腦的人看了就信。隔了數年,果然還有人繼續使用此錯誤到極點的說法,而且還是媒體..
華視新聞 明天早上6:30 高鐵全線通車
2010/03/04 18:58 綜合報導 地區:台北市報導
(前略)
等了三個小時才等到高鐵的人來而且平平都碰到地震日本新幹線三秒就立刻停住台灣高鐵飆到時速三百公里得要走上五公里才停的住!用這樣防災能力上路下一個先停住的不是高鐵車廂是乘客的心臟。
(華視網站、Yahoo 新聞網頁都已被移掉,但早有人備份起來了)
- Aug 04 Mon 2008 19:34
「笑掉別人大牙」的媒體爛英文
- May 13 Tue 2008 00:24
地震 規模、震度...與能量
- Aug 14 Tue 2007 12:46
駁斥 TVBS「太魯閣號不賣站票 把關安全」一文
- Jun 19 Tue 2007 10:53
「腳尾米」 (三十分鐘版)
似乎是僑生製作的影片,非常「有趣」,但也非常寫實、非常諷刺
「這是一部有關台灣電視新聞的紀錄片,內容是我們設計了一些假新聞事件然後誘發電視新聞媒體採訪,成果方面讓我們非常震撼,因為總共有4家電視台分別採訪了我們的假事件,而且在製作過程我們也發現了很多電視台的弊端,希望各位能做最有力的見證者!」
「這是一部有關台灣電視新聞的紀錄片,內容是我們設計了一些假新聞事件然後誘發電視新聞媒體採訪,成果方面讓我們非常震撼,因為總共有4家電視台分別採訪了我們的假事件,而且在製作過程我們也發現了很多電視台的弊端,希望各位能做最有力的見證者!」
- Dec 28 Thu 2006 10:25
駁斥聯合報「《冷眼集》高鐵準點要求 低得離譜」一文
- Jul 13 Thu 2006 20:12
[轉錄] 暴民記者實錄
有時候,真的不知道該不該感謝SNG車的發明。
除了SNG帶來現場實況的臨場感外,SNG連線的濫用、災難現場未經處理的畫面,也曾經被提出、討論過。
不過,至少這一次,SNG在「真實呈現」被報導者的畫面外,又多了個新功能:「真實呈現」記者是如何用暴力、蠻橫的手法去採訪所謂的「新聞」。
這種被「黑心加工」過的新聞食品,您敢吃嗎?
首先,讓我們先來看看記者旁白和螢幕上的字條是怎麼陳述這個「趙建銘進台大醫院躲避記者採訪」的事件:
記者旁白:東森新聞/記者黃郁茗。
螢幕字條:東森新聞。
- 螢幕字條:駙馬交保 前往台大醫院
- 螢幕字條:趙赴台大 傳理髮過火去霉
- 螢幕字條:趙現身台大 記者與警衛衝突
- 螢幕字條:趙建銘拒訪 媒體包圍坐車 (是的,錯字特攻隊又要出動了)
- 螢幕字條:拒採訪 趙建銘躲進開刀房
- 記者旁白:…不過他的態度可以說是呢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變得可以說是非常的囂張喔…而當時台大醫院上上下下包括法警(哇! 法警耶!)都出來擋媒體喔,可以說喔,趙建銘把台大醫院當成一個包庇所喔。而他當時在車上態度是非常的囂張,甚至還對媒體挌狠話說,要媒體不要欺人太甚… 態度非常不好的說話。
- 螢幕字條:拒採訪 趙建銘:不要欺人太甚
- Jul 06 Thu 2006 13:06
垃圾媒體!沒水準垃圾記者!
內有沒水準髒話,播放時請注意
- May 20 Sat 2006 08:23
垃圾記者!垃圾造假新聞台!垃圾媒體!
每天看的新聞有多少是經過處理的?多少是被曲解過的?台灣的媒體不愧是「屠宰業、製造業、加工業三位一體」! (引述網友評論)
- Apr 13 Thu 2006 09:14
老闆!我要看別台!No Showing of Junk News in Public Ven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