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目前大多數三角都都沒有作用了 (不再做三角測量),但仍有些基石改當作衛星定位測量用的控制點;目前內政部地政司列管一等、二等衛星點,地方政府管理三等以下。

兩個星期前爬士林的白雲山,發現現場在施工,三角點被大量土石埋住

白雲山(下竹林山) 內補三等 440 位置 白雲山(下竹林山) 內補三等 440 位置


→ 原貌 照片一照片二


之前在內政部地政司的網頁留言反應這件事,但等了一兩個星期都沒回應;另行 email 給國土測繪中心:

您好:

前幾週至台北市士林的白雲山(下竹林山)登山,發現現場正在施工;經詢問工作人員,說是準備整地種植花木。
但查該處的 內補440 號三等三角點 是 N440 號二等衛星控制點,其基石已被挖出的土石嚴重掩埋。不知委託施工的機關在事前是否有先知會貴單位呢?如此施工是否會導致該控制點失去功能?

還請加以調查,感謝


隔天就收到回信了: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0年4月19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意見,茲答復如下:
一、依據台端所提供之照片,另經比對本中心控制點管理維護資料,二等衛星控制點(點號:N440)週遭環境應已變動,如基本控制點標石曾遭受外力撞擊,使標石本身破損或位移,將導致該基本控制點無法符合相關法規規定之控制測量精度規範,進而影響後續地籍測量、應用測量或其他測繪業務引測使用。經查本中心目前尚未接獲任何施工機關或單位通報相關情事,本中心訂於100年4月26日派員至實地進行勘查,並將相關資料轉報該基本控制點原設置機關(內政部地政司)查處。

二、基本控制點為辦理各項測量所引用之根據點,與各項測繪業務及人民土地產權息息相關,屬於國家重要之基礎建設,十分感謝您提供相關資訊,本中心將作為基本控制點管理維護重要參考資訊,謝謝。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敬啟


各位山友若發現目前仍有功能的三角點基石被破壞,可以向相關單位反應 (已沒功能的... 可能就沒辦法了)

相關參考:


國土測繪法 (民國 96 年 03 月 21 日 公布)
第 12 條
  • 機關、團體或個人應儘量避免在測量標附近建築或其他影響測量行為,如認為已設置之永久測量標有妨礙其權利之行使時,得敘明理由,向設置機關申請遷移重建。設置機關經勘查認為該永久測量標確有妨礙申請人權利之行使,得同意遷移重建;仍有存在必要者,得拒絕之;已失其效用者,得逕予廢除。
  • 前項永久測量標遷移重建所需費用,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應由申請人負擔:
    一、依第十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提供公有土地或建築物使用。
    二、依第十條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無償提供私有土地或建築物使用。
    三、依第十條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出租私有土地或建築物。但租約另有規定,依其租約之規定。
  • 第一項測量標之遷移重建,應依前三條規定為之。
  • 無故移動或損壞永久測量標,致失其效用者,行為人應負擔重建或改建所需費用。

第 49 條
非依第十二條第一項所定程序移動或無故損壞永久測量標,致失其效用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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